企業管治

關於本集團

企業管治常規

宏安地產深明良好的企業管治常規對本公司之成功、提升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士的價值至為重要。本公司致力於切合實際情況下實踐高水平之企業管治,強調高透明度、問責、誠信及獨立性,並適時進行檢討。

企業管治守則

宏安地產竭力確保業務遵守規則,以履行載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(「上市規則」)附錄C1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(「企業管治守則」)之原則並遵守有關守則條文,董事會定期審閱本公司之企業管治守則之合規情況 。

董事會

董事會已成立各個委員會,包括常務委員會(「常務委員會」)、審核委員會(「審核委員會」)、薪酬委員會(「薪酬委員會」)及提名委員會(「提名委員會」),並分別以書面具體列明其職權範圍,在有需要情況下將予以檢討及更新。

董事會

審核委員會

李永森先生, 主席
宋梓華先生
陳浩華博士

薪酬委員會

陳浩華博士, 主席
李永森先生
宋梓華先生
鄧灝康先生

提名委員會

宋梓華先生, 主席
李永森先生
鄧灝康先生
陳浩華博士

常務委員會

鄧灝康先生, 主席
程德韻女士
姚智文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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